相关问答
1、只要当事人符合《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7条的规定,并且不具有本办法第9条的情形之一的,就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2、具体可以事先带上...
1、在申请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一)年满20周岁的本村村民,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设新房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属于当地农村户口,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 1. 居住拥挤,宅基地面积少于规定的限额标准的; 2. 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新房分户的; 3. 原住宅影响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 4.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房的:包括批准回乡定居的职工、离退休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等非农业人口; 5.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宅基地的程序:1、需要建造住宅的村民向所属村民委员会申请。2、村民委员会根据村镇规划审查宅基地申请,经村民会议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讨论同意。3、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3人已浏览
446人已浏览
236人已浏览
5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