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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种约定违反法律的规定,属于无效约定; 2、对于劳动仲裁裁决的结果,劳动者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的十五日内,向基层人民法院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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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交通违章需要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1、发生交通违章行为车辆的行驶证的正副本原件; 2、驾驶人员身份证的原件; 3、驾驶人员驾驶证的正副本原件; 4、《违反交通管理罚款收据》和《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 (二)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 (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地下管线控制要求; (四)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限、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及控制要求。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应当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大类。所谓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指法律规定必须具备的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具体包括: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其中,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中的法律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而法规包括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各地法规中对劳动合同内容的必备条款大体上都没有突破《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我们对比《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发现,《劳动法》中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中还包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而《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的规定,新增了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劳动者基本情况、工作地点、社会保险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内容。同时,为防止用人单位不愿意列明各项劳动标准,《劳动合同法》从劳动标准确定、条款性质和法律责任三方面给予限制:在劳动标准上,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不明或者没有约定,则明确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重新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则依据集体劳动合同,如果集体劳动合同也没有约定或者干脆没有集体劳动合同的,则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同工同酬。当然,同工同酬是相对而言的,而不是绝对的。在劳动合同条款上,由于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提供,故《劳动合同法》禁止劳动合同中约定免除用人单位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如果一旦出现,则该条款属于无效条款。而在法律责任上,《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如果劳动合同中末将应当载明的必备条款载明的,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改正;因未载明必备条款致使劳动者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而劳动台同的约定条款包括法律明确规定可以约定的内容,如《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对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进行约定;还可以约定法律没有明确列示的其他双方可以约定的事项,比如规章制度、工资拒付通知、送达、告知、劳动合同组成、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未约定事项的处理方式及劳动合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任何事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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