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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纳税人解散、破产、撤销等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注销登记前,持有关文件...
吸收合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合并为一家企业。合并后,购买企业以支付现金、发行股票或其他费用取得另一家或多家其他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继续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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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原公司的债务应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立的公司继承。公司合并时,合并方应签订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在报纸上公布。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关于这个问题,吸收合并账务处理要怎么做?经批准被兼并的企业,应对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以及其他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编造财产清册,同时对各项资产损失以及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核对查实。对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等,应当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1.盘亏、毁损的各种材料物资,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原材料”、“产成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等科目。盘盈的各种材料等,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55条规定:企业在年度中途中止经营活动的,应在实际经营中止日起60天内向税务机关结算当期企业所得税。企业在注销登记前,必须向税务机关申报其清算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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