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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业贿赂的主体,包括行贿罪主体和受贿罪主体。《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行贿人作出了规定,即“经营者”,但对于受贿人未作规定,作为行贿人的经营...
商业贿赂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商品或者购买商品,提供服务或者接受服务的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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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的主要构成要件是:1。商业贿赂的主体构成要件。贿赂和贿赂是商业贿赂的主体。《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前段规定了行贿人,即经营者,但没有规定受贿人。作为贿赂经营者,当然是指与交易对手进行交易的人,经营者的员工或代理人执行职务时进行的贿赂也是经营者的行为。从《关于禁止商业贿赂的暂行规定》第二条第二款对商业贿赂的界定来看,受贿人是对方单位或者个人。从字面上看,对方单位或者个人显然是作为交易行为主体的对方单位、个人和代表。代表他人实施交易行为的个人,但也包括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二、商业贿赂的目的要件。贿赂的目的是销售或购买商品,即达到商业目的,通过贿赂获得优于其他经营者的竞争地位,干扰正常的市场经济规则,扰乱市场交易平等、自愿、有偿的基本原则,从而争取交易机会和条件。这种特征区别于商业贿赂和其他贿赂。三、商业贿赂的手段要件。贿赂有两种手段,即财产手段和其他手段。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贿赂的一种形式。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 因此,你的返利可以视为折扣和佣金,只要如实入帐的,不视为商业贿赂。
商业贿赂行为,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概念是:企业和经营主体为了推销自己的产品,在经营活动中,采取向交易相对方的采购人员、负责人、代理人及其他有决定影响的人提供报酬和其他好处,以促成业务交易,挤掉别的竞争对手,从而挤占市场的行为。商业贿赂不同于其他贿赂行为的特征,就是其目的是非法获得竞争优势,占领市场。其表现形式就是,者可以成为其共谋,但不属于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因为其目的乃在获取好处,而非占领市场。《》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商业贿赂的主要方式有: (1)现金、实物回扣; (2)软回扣,如高消费招待、酒巴包厢享乐、提供出国机会及风景旅游观光; (3)为对方安装电话、包租大哥大、装修住房;为对方提供明显可营利的业务项目、物资批件及合同等等。这种回扣性质的商业贿赂往往以“中介费”、“佣金”、“介绍费”、“劳务费”等名义付给对方。《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帐外回扣明确禁止,但考虑商业经营特点,对经营中的“折扣”行为则明确允许。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按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帐。”这里规定了回扣与折扣的区别:一是折扣是公开的,帐面上在案的,而回扣是秘密进行的;二是折扣是给对方单位或集体的,而回扣是给个人。折扣,是一种商界通用的推销手段,是指在商品购销活动中,卖方在所成交的价款或数量上给买方以一定比例的减让,而返还给对方的一种交易上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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