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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解除可以是协商解除,也可以是法定的事由解除,如果是法定的解除那么必须满足法定解除的条件。合同未履行完毕如果发现对方违约我们是一般是会要求对方按照约定履行,如果协商不成则在满足一定条件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不会造成合同失效,只有签订合同的主体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合同的意思表示虚假或合同内容违法是才会导致其失效。未履约的行为是属于违约行为,需承担违约责任,可能导致合同解除。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起诉后并不一定会中止合同的履行,但出现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丧失商业信誉等情形的,合同会中止履行。 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延伸】 问:合同基础发生重大变化能否中止履行? 答:可以申请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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