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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有关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需要转让的,应当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一般为土地所在的市、县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
可以,但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不得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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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依照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进行转让,但经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进行转让: 1、土地使用者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权; 3、对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拥有合法的产权。
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决定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将该划拨土地使用权直接划拨给受让方使用的,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的合同可以按照补偿性质的合同处理。 划拨土地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可以判决转让。这种判决情况的前提就是“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决定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将该划拨土地使用权直接划拨给受让方使用的” 政府都同意划拨了,当然可以办理。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关于国有划拨土地转让的流程问题,针对我国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话,大体是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的:1、首先是向有关部门申请;2、有关部门受理和审查申请材料;3、有关部门再对地价进行评估,报批方案并发出准予转让通知书;4、公开交易、签订转让合同、办理出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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