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要认识到离婚案件审理中调解方法的重要性,因为离婚案件关系家庭和社会的稳定,圆满地把离婚案件处理好因而显得格外重要,此时如果正确地适用这些...
1、最好在律师陪同下进行调解。 个别当事人认为调解自己去可以去,无需麻烦律师。这种想法是大错特错的。当事人不了解法官的思维方式及调解的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离婚诉讼的审理,应当进行调节; 2、调节和好的离婚案件,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3、调节和好的离婚案件的被告起诉,不受《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限制; 4、离婚当事人却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无法表达意志外,应出具书面意见; 5、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由法定代理人进行。
离婚开庭程序如下: 1、在开庭前,您首先见到的人除了对方外,往往就是书记员了。书记员是为法官审理离婚案件做辅助工作的人。所以首先会由书记员核对原、被告及代理人的身份,包括查看身份证件、亲属关系证明、律师证件等。核对无误会将结果汇报给法官,告知其可以开庭。如果在核对过程中发现问题严重到足以影响诉讼程序是否正确时,书记员也会提醒法官,并由法官决定本次庭审是否进行。另外,您可能还会发现书记员在核对的过程中还在不停地敲击电脑录入内容。这其中最主要的是对庭审笔录模板进行补充,将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及一些惯常的庭审内容提前记入笔录的相应位置,以减轻庭审过程中的笔录工作量。 2、法官告知当事人法庭纪律、庭审中的注意事项及是否申请法庭组成人员回避后,敲法槌并宣布正式开庭。如果双方都聘请了离婚律师作为代理人,则直接敲槌宣布开庭,将法庭纪律、注意事项予以省略以节约时间。 3、庭审过程都是由法官主导进入某一具体程序后先原告再被告的顺序进行的。 4、由原告宣读起诉书的诉讼请求与事实理由,然后由被告有针对性地对事实进行补充并就是否同意离婚、子女抚养及离婚财产等发表答辩意见。 5、法官询问基本案情。基本内容包括双方何时通过何种方式相识?何时登记结婚?婚后感情状况与矛盾有哪些?子女出生、姓名、性别、至今的抚养情况及如果离婚双方对子女抚养的意见如何?有无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需要本次诉讼处理? 6、原、被告轮流出示证据并进行质证。 7、法官总结出双方的争议焦点后,原、被告轮流发表意见,进行辩论。 8、法官视庭审情况决定是否由双方发表最后陈述或者安排下次开庭前双方需准备的材料,然后宣布休庭。 9、双方当事人在庭审笔录上签字。 第一次离婚开庭的时候可以请律师,也可以不请。
1、合法的离婚途径只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2、法律没有什么“分居2年”“自动离婚”这样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你们就算分居200年,也不会“自动离婚”。 3、夫妻双方谁先起诉谁,并不会影响法院判决的结果。 4、1994年2月1日前已存在的婚姻关系,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这之后的,一律不认定为事实婚姻,以非婚同居关系处理。即1994年2月1日之后,必须有结婚证,才算存在婚姻关系。 5、在女方怀孕或终止妊娠一年内,非因特殊原因(如确证子女非双方婚生子),原则上男方不得起诉离婚(但女方不受此限)。 6、离婚案件,就三大问题: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直接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和财产分割(包括已有财产的分割和共同债权债务的分割)。 7、如果没有吸毒赌博遗弃虐待行为或其他恶劣行为且能证明的,一般次不会判离。这次原告也不要上诉,等半年以后,再第二次起诉,这次一般可以判离。这个时间总共需要1年左右。 8、如果一方次起诉被终审判决判不离的话,该方在6个月内不得再起诉。但另一方不受此限。 9、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审限是3个月,普通程序是6个月。这个是一般性规定,案情复杂的可能会被延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9人已浏览
103人已浏览
219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