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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缓刑的,司法局无权不接收。如果犯罪人不居住在该司法局辖区的,法院应当将犯罪人移送其居住地的司法局执行。 司法局不接受时,可以要求司法部...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需要调查其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可以委托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评估。 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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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七十三条【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刑法》第七十三条【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嫌疑犯通过自己的努力,在法院审判中获得缓期执行的机会,意味着不必在监狱继续服刑。但是有些司法局却不接收缓刑犯,而让一些人觉得很尴尬。那么,法院判处缓刑后,司法局不接受怎么办?1、判决缓期执行的司法局不接受,不影响法院的判决。如果法院判缓刑,司法局有权不接受。当然,如果犯罪人不居住在该司法局辖区的,法院应当将犯罪人移送其居住地的司法局执行。对矫正对象的接收是一项严肃、严格的法律程序,它以权力机关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或决定为依据,以法律文书和相关材料为载体,以履行法律手续为表现形式,因此司法局应当接收。2、而且,在现在的司法实践中,除非是速裁手续的事件,否则在判决结束后可以重新交付接收信息,其他手续在判决前调查接收的司法局,同意后再判断,这种情况现在也不怎么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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