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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包一般由总包或者业主负责,总包负责一般分包,业主负责指定分包。分包管理归总包负责,并对其进行全方位监督管理。分包与总包有直接的合同约束...
分包单位通常为专业工程公司,例如工业炉窑公司、设备安装公司、装饰工程公司等。它是“劳务分包”的一个分级,劳务分包还包括:自带劳务承包,零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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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水运工程劳务分包的司法解释,劳务分包是指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包人(二者统称为“劳务发包人”)将其施工任务中的劳务作业交由法定资质的劳务企业(劳务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与专业分包相同之处有: 1、劳务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在资质等级范围内承揽工程; 2、劳务承包人必须亲自完成分包工程; 3、劳务承包人就其施工内容对劳务发包人负责; 4、必须接受劳务发包人的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 区别之处有: 1、专业分包的内容是分步分项工程,计取的是工程款,表现为包工包料;劳务分包的内容是工程中的劳务,计取的是人工费,表现为包工不包料,俗称“清包”。 2、专业分包的发包人只能是总承包人,涉及三方当事人;劳务分包的发包人可以是总承包人,也可以是专业工程承包人,可能涉及四方当事人。 3、分包专业工程,除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外,必须经总发包人同意;分包劳务作业无需总发包人同意。 4、专业分承包人不能再次分包,但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劳务承包人不能将劳务作业再次分包。 5、专业分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就专业工程对总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劳务承包人仅就劳务作业对劳务发包人负责,对总发包人不直接承担责任。 劳务分包是将部分或全部劳务作业交由他人完成的行为,形式上与转包非常相似,一方经常将劳务分包混淆为转包而请求法院确认劳务分包合同无效,根据《解释》第七条“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该主张不能得以支持。
劳务分包是指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包人(二者统称为“劳务发包人”)将其施工任务中的劳务作业交由法定资质的劳务企业(劳务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与专业分包相同之处有: 1、劳务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在资质等级范围内承揽工程; 2、劳务承包人必须亲自完成分包工程; 3、劳务承包人就其施工内容对劳务发包人负责; 4、必须接受劳务发包人的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 区别之处有: 1、专业分包的内容是分步分项工程,计取的是工程款,表现为包工包料;劳务分包的内容是工程中的劳务,计取的是人工费,表现为包工不包料,俗称“清包”。 2、专业分包的发包人只能是总承包人,涉及三方当事人;劳务分包的发包人可以是总承包人,也可以是专业工程承包人,可能涉及四方当事人。 3、分包专业工程,除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外,必须经总发包人同意;分包劳务作业无需总发包人同意。 4、专业分承包人不能再次分包,但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劳务承包人不能将劳务作业再次分包。 5、专业分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就专业工程对总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劳务承包人仅就劳务作业对劳务发包人负责,对总发包人不直接承担责任。 劳务分包是将部分或全部劳务作业交由他人完成的行为,形式上与转包非常相似,一方经常将劳务分包混淆为转包而请求法院确认劳务分包合同无效,根据《解释》第七条“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该主张不能得以支持。
年北京市市政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制度司法解释如下,公司合格劳务供方名录范围内劳务分包企业应于当年12月15日至31日,将下列资料报劳务服务公司进行年审。 报审资料内容为(复印件加盖企业红章、一式三份):(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年检合格),(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审合格),(3)市建筑业企业 档案管理手册(市建委颁发),(4)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5)本企业简介,(6)本企业在沪施工机构设置示意图,(7)近三年在沪参建获奖工程一览表(附证明资料),(8)本企业劳务分包施工队伍管理各项规定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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