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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下列情形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1。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者,不影响劳动...
标准如下: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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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如下: 1、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2、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合同重新签订的,可以视为对原合同的变更,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一个补充协议即可。如果变更的范围比较大,此时双方当事人则可以协商解除原合同,就约定事项订立一个新的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一致即可。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购房合同无效的,可以退房。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利息和损失赔偿,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二)故意隐瞒出售房屋已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出售房屋已出售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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