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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要求开设讨债公司, 要求哪些部门

2022-02-23
1、我国《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开办“讨债公司”的通知》规定: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从事讨债业务。二、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配合下,对已登记注册的经营讨债业务的各种公司、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并通知其按企业商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或变更登记;不按本通知办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的执照。三、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立即停止办理“讨债公司”及类似企业登记注册。严禁企业以更换名称、变换方式等形式,继续开展讨债业务。四、公安机关对采取威胁、恐吓、诈骗、绑架人质等非法手段讨债的违法犯罪活动,要坚决依法惩处。2、综上,请公司要账本身是合法的,但公司具体要账的行为就不一定了,所以和公司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小心谨慎,以免被连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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