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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发生变更或者突发法定代表人员与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怎么处理

2022-03-18
二、企业发生变更处理企业与员工劳动合同的法律途径; 当企业发生变更导致企业与员工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有以下两种解决途径:一是与员工协商一致、变更原劳动合同;二是依法与员工解除原劳动合同。 第一,变更原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变更劳动合同的,应当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解除原劳动合同: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2、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时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据此,如果用人单位发生了“资产变化”及“工作地点重大变化”时,应至少提前三十天向员工发出变更劳动合同意见书,员工同意变更劳动合同的,与员工签订书面协议,员工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的,而原劳动合同又无法继续履行的,可与员工协商解除或应提前三十天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特殊群体的特别保护:法律法规针对以下的特殊群体做了特别的保护规定,一是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二是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员工;三是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通称三期)内的女职工。对以上的三类员工,企业不能依据“第二”部分的法律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通常第一类员工亦以协商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补偿;第二第三类员工可待医疗期及“三期”过后协商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如劳动期限届满,也可依法终止劳动合同。 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根据《劳动法》及《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企业并应当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金;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应当依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企业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为:企业应当根据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员工一个月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员工在企业工作年限扣除整数年后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工作期限不予经济补偿。其中,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总额一般不超过员工十二个月的工资收入,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总额无上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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