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连锁销售是中国大陆企业界创造的概念。它指利用市场法则,通过资本本身的技巧性运作或资本的科学运动,实现价值增值、效益增长的一种经营方式。简言之...
传销在中国称为“传销”,在国外它不叫传销,而叫做“无店铺销售”,或者统称之为直销。它起源于德国,发展于美国,在美国此模式已经运作了130多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你所指的“连锁经营业”应当是指商业特许经营。 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连锁经营要不仅要自愿,而且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连锁经营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若干个企业,以一定的形式组成一个联合体,在整体规划下进行专业化分工,并在分工基础上实施集中化管理,把独立的经营活动组合成整体的规模经营,从而实现规模效益,是一种经营模式。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连锁销售是一种新型的营销模式,具体是指将一些特定的产品通过连锁的店铺进行销售,并由企业进行相关的推广,由销售员把商品推销给消费者,指引消费者购买一定量的商品,同时收取一定费用的一种营销模式。近年来,连锁营销往往又被和传销联系起来。因此,我国国务院对连锁营销提出了一些相应的管控方针,但法律法规对连锁销售仍未作出特别的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