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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依法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有效。 2、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 3、协议的约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协议的内...
房屋买卖协议双方签字也不一定有效,房屋买卖协议满足以下条件才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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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北京回迁房,专指建立在国有出让土地上,为私有房屋被拆迁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安置的,现在尚未取得但将来一定能够取得个人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也就是说,建立在集体土地或者国有划拨上的旧村(居)改造房屋不是本文讨论的范围。(二)未取得房产证北京回迁房能否买卖,买卖双方签订的北京回迁房买卖协议能否有效?只要是出卖人有《拆迁协议》和《回迁证》,即取得对房屋的准所有权,有权对其所安置的房屋进行处分。因此,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在取得《房地产证》之前,可以转让房屋,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有效。另外,北京回迁房的买卖涉及到两次税费的缴纳,一次是原房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是需要缴纳的税费,另一次是原房主转让时产生的税费,这两次税费应当如何承担,应当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
私下签的房屋买卖协议,房产登记合法,签订的协议内容合法,一般有法律效力。 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一般要满足三个条件: 1,签订合同的行为人应该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内容为双方真实意图的表达。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无论是否私下签署,只要所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满足了这三项条件就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不可撤销的特定权利和义务关系。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反悔,若不履行便会产生法律的后果或按违约制裁或按继续强制履行处理。这里需要提醒交易双方的是,没有房权证的房屋法律规定不准上市,因此单靠签订买卖合同、公证等都不受法律保护。
私下口头的房屋买卖协议是无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由于书面的买卖合同是双方交易内容的凭证,如果没有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容易引起争议,如果因一方的原因导致无法签订买卖合同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相对方承担缔约过失的责任。特别是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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