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5年4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49次会议、2...
赌博是指以财物作注比输赢的行为。从理论上说,无论数额大小只要属于财物作注比输赢的行为,即为赌博。但数额较小或偶然的亲友之间的娱乐则不予处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般来说,区分打麻将是否构成犯罪,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从客观看是否具有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前者虽然多次参与打麻将,但输赢不大,或者提供场所、赌具,但行为人未从中渔利的,或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如茶水、空调费)的,不能认定为赌博罪;而后者则是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主要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且人数较多,赌资数额较大,组织者从中抽头渔利,应认定为赌博罪。
退回补充侦査,是将移送起诉或审判的刑事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检察机关,要求对案件中犯罪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部分重新侦査。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和实践,人民检察院审査案件,认为主要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需要补充侦査的,可自行侦査,也可退回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检察院的侦査部门补充侦査。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认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或者发现新的事实的,可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査。退回补充侦査时,应连同案卷一并退回并提出补充侦査意见书或决定书。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在1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
退回补充调查是指人民检察院根据法定程序,根据现有调查工作,进一步调查事件的一部分事实情况,补充证据的诉讼活动。案件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重新回到公安进行的是补充调查。检察院作为刑事案件的公诉机关,收到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和证据资料后,检察院应对证据资料进行全面审查,认为有可能存在《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非法收集证据的情况,可以要求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说明。检察院对案件证据据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后,认为证据不足,或有遗漏罪,或者公安在侦查过程中又出现违法情况,检察院可以依法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需要补充调查的,可以返回公安机关补充调查,也可以自己调查。公安机关应在一个月内完成补充调查,补充调查不得超过两次。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作出不起诉决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