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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费者可以直接到保险公司的销售柜台,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选择工伤意外险。如果对工伤意外险有什么疑惑,可以选择这种方式。 2.消费者可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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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工伤保险和商业意外伤害保险是可以相互补充,两者涵盖的责任范围还是有所区别的。工伤保险涵盖的保险责任有:意外医疗,伤残补助金,丧葬费,抚恤金,以及职工因为患职业病所采取的一些治疗费用亦属于工伤报销范围。另外还可享受伤残生活护理费待遇等。而商业性意外保险一般的有意外身故金,残疾金,意外医疗金,意外住院津贴等。具体的商业意外保险的保障额度、保障范围,报销比例,不同的商业意外保险产品其具体的保险责任也是不同的,您可以根据个体需要进行选择搭配。而工伤保险是属国家福利性保险,是由国家政策而定的,它是不可以根据个体需要随便进行调整的,不能满足个性化的需求。一、保险因素意外伤害保险中所称意外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剧烈地侵害的客观事实。这里所指的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应具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四大要素。二、外来因素所谓外来的,指伤害的原因为被保险人自身之外的因素作用所致。比如机械性的碰撞、摔砸、打压以及咬伤、烫伤、烧伤、冻伤、电击、光辐射等因素所致的物理性损伤,及酸、碱、煤气毒剂等因素所引致的化学性损伤。这些外来的因素,需致使人体外表或内在留有损害迹象。
工伤死亡单位买了意外保险则企业基本不用赔偿,由社会保险基金负责。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在司法实践中,职工在获得人身意外伤害险赔偿后,仍可以主张工伤保险赔偿。用人单位不能以职工已获得人身意外伤害赔偿为由进行抗辩,职工可以同时得到该两种赔偿。因此可以看出,工伤保险跟意外保险是可以并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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