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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一:行使股东知情权,要求查阅公司账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
一股独大产生的大股东损害小股东利益行为,是公司治理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如何有效的维护和均衡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一个比较复杂和难度亦比较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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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行为的停止请求权。异议股东股权收买请求权反对股东的股份收买请求权是指对于股东利益有重大关系的特定事项,在股东会的多数决议成立的情况下,持反对意见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以公平合理的价格收买自己所持有的股权股份,在公司拒绝回购时,法院可以根据股东的申请,强制公司收购该股东的股份。
关于小股东的权益保护问题新《公司法》作了相应的规定,小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即公司连续赢利,具备分红条件,五年不分红的;公司分立、合并;公司的经营期限届满决定继续经营的;如果有上述三种情况,持异议的股东可以要求退股,但是必须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提出。但是,你作为小股东还可以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来维护你的权益。如可以要求查阅公司的账簿等。如需详细了解维护小股东权益的法律规定,可以联系我
小股东可以通过行使股东的知情权、和诉讼权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公司拒绝提供咨询的,股东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提供咨询。 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 第一百六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向股东提交财务会计报告。 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在股东大会年会前20天备案,供股东参考;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布其财务会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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