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离婚诉讼的原告在向人民法院呈交离婚诉状应提交其提起离婚诉讼理由成立的证据,即原告...
一、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死亡,一方不履行抚育、赡养义务,虐待、遗弃等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婚前需要注意一下几点: 1、个人财产及物品妥善保管,以防被对方拿走。 2、尽可能的保存好有效的证件、财产凭证等。这都是在离婚诉讼中需要用到的证据,拿到这些,不至于使自己在离婚诉讼中处于被动的地位。 3、注意保存或取得与离婚诉讼有关的证据。离婚诉讼不同于其它民事经济案件的诉讼,证据的取得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当事人在日常生活中的收集和积累,这对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就提出了更高的法律自我保护意识的要求。因此,建议当事人在证据取得方面,在律师的指导下,尽早着手准备。 4、条件成熟,立即着手准备起诉的材料,准备好材料以后,就可以启动离婚诉讼程序。
时,原告应收集以下证据:1、的证明材料(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曾经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经济状况,如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住房证据材料,如产权证、租赁合同等。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的证明。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要防范一方转移、隐匿财产。
离婚案件原告的举证责任如下: 1、证明夫妻关系已经彻底破裂; 2、证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和范围; 3、主张财产应该如何分割的理由; 4、对子女抚养费分配的意见; 5、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6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