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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预先支付定金或房款的行为。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
预售商品房的条件包括以下内容:(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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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条件是: 1、需要具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2、房屋已经竣工验收; 3、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4、配套基础设施已经交付使用; 5、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等。
1、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2、按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 4、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5、七层以下的达到主体工程封顶。七层以上的,主体工程须建到工程预算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层数。 6、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
预售商品房的条件是:预售方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预售方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预售方签订的预售合同应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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