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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居民婚姻登记可以跨区办理。 2015年12月1日起,一方或者双方为北京市居民的当事人,可到北京任何一个区县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
一方或者双方为北京市居民的当事人,可到任何一个区县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登记或者补领婚姻登记证(包括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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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居民婚姻登记可以跨地区办理。从2015年12月1日起,一方或双方为北京市居民当事人,可到北京任何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离婚登记或补领婚姻登记证(包括涉外、华侨、港澳台婚姻登记)。取消婚姻,查阅婚姻登记档案仍需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1、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户口簿(或集体户的个人页原件及户主页复印件)[还须提供: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合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的复印件一张(此复印件可到婚姻登记处参考范本后复印)]; 3、本人的结婚证(将2本结婚证合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的复印件一张); 5、2张相同大2寸近期免冠照片〈背景为蓝色或红色的单人彩照,(长X宽)3.5X4.5 C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东路20号(东大桥路口东北角北京市民政局办公大楼一层东北门) 电话: 96156(24小时人工)65395015(人工)65395016(人工)65395018(人工) 65862999(语音)65866660(语音) 管辖范围(受理区域、对象):本市居民与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居民、出国人员的结婚、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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