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举证债务不是共同债务,需要出示借条外,还应尽量陈述出借款款项的来源、交付过程等等。 证明债务确实存在后,还需证明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家事...
夫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应属于共同债务。虽然法律规定,但现实生活中并不是这样,因为有些债务是单方面借的,对方不知道,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如...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的,不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进行举证。对于夫妻共同的债务,可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或者一方清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举证债务不是共同债务,需要出示借条外,还应尽量陈述出借款款项的来源、交付过程等等。 证明债务确实存在后,还需证明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家事、子女、医疗、共同投资等)。
“除了出示只有单方签字的借条,还应尽量陈述出借款款项的来源、交付过程等等,证明债务确实没有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比如家事、子女、医疗、共同投资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 下列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其收入确实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17人已浏览
100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