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吉林市档案管理条例第29条规定是什么?

2022-09-1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县(市)、区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无法改正或者逾期拒不改正的,建议有关单位对相关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隐匿或者拒不归档应当归档的资料的;(二)违反第十四条规定,发生所列情形前未办理档案事前备案的;(三)违反第十五条规定,发生所列情形后来及时办理档案事后备案的;(四)违反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三)规定,隐匿、变卖实物档案的,或者来按照规定的时间移交档案的;(五)违反第十八条规定,收集和集中管理的档案和其他具有凭证作用的资料不完整、损毁或者影响其正常利用的;(六)违反第二十条规定,重点项目的工程建设档案来经档案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的;(七)违反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一)、(二)、(四)、(五)、第二款规定,未按照规定的时间移交档案的,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间移交档案电子目录及公、文原文电子数据的。前款(四)中有关单位拒不移交档案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追索相关档案。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