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市城市排水管理机构和综合执法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部门或上级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申请排水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污水排放口的设置符合城市排水规划的要求;(二)排放的污水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等有关标准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新增或者超过水表额定流量需要增加用水量的用户,应当向城市供水企业提出用水申请,城市供水企业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答复。不予办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用户需要水表分户、移表,扩大供水范围,终止用水,变更户名或者用水性质的,应当向城市供水企业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1)排水户填报的《排水许可申请表》3份(原件)(《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项,第二十六条);(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名称预先核准书或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须有授权委托书)1份;(3)项目批文(原件、复印件各1份)(《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项,第九条第二项);(4)排水户平面图(1:500)1份(《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项,第九条第二项);(5)排水户管网现状图1份(《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二项,第九条第二项);(6)由市排水管理处出具的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1份(《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项,第九条第二项);
污水处理厂应当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不得排放未达到处理标准的污水;因特殊情况不能正常运行,须向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市环保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恢复正常运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83人已浏览
355人已浏览
3,374人已浏览
3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