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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
1、赔偿金额有具体的项目计算,待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后可以明确算出。 2、赔偿金额与户籍有关,但有证据证明在城镇工作的,一般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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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的调整。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有两种,即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两种标准的赔偿金额相差非常大,一般可能达到1.5倍。现在法院的做法一般是根据受害人的经常居住地来判定适用何标准。城镇户口的都按照城镇标准,而农村户口的则要考虑有没有连续一年以上在城镇工作、生活、居住,如果可以证明的,可以按照城镇标准计算。如果主张在城镇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首要的就是要搜集证据,证明受害人在城镇工作、居住事实的证据。对于死亡赔偿金的计算也是如此。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以下费用:1、葬礼费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2、被抚养人的生活费=被起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度消费支出×抚养年数。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员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4、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5、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理人员同等级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6、死亡赔偿金=起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事件适用法律几个问题的说明》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根据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是,60岁以上的人,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的75岁以上的人,按5年计算。7、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害费、车辆停运损害费、精神损害赔偿费等。
交通事故赔偿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计算。例如,死亡赔偿金按照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但6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住院费用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第七条第一款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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