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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区域 统一年产值标准 (元/亩) 农用地 编号 行政区域范围 土地 补偿 倍数 安置 补助 倍数 征地补 偿标准 (元/亩) 长丰县 ...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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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看当地政府公布的补偿安置方案,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政府不公布补偿标准则违法,可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知晓补偿安置标准。 2、在此之前,不要轻易签订补偿协议。及时对征收项目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合理谈判方式,争取提高补偿。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我们是合肥市包河区常青街道竹西社区委老岗居民组广大农民,人口约900人,土地约900亩。我们世代在这里维持生计。尤其近几年党的惠民政策,深得民心,令人欢欣鼓舞。特别是合肥大建设带带来合肥大变化,日新月异,令人欣慰。 今年7月下旬,我们听说我们这里要搞拆迁建设,说心里话,广大群众表示支持,这也是大势所趋。然而近日邻人不愉快只是发生了。(本不该发生的)8月4日“15里河改造建设工程拆迁办张贴8月6日至11月4日让我们搬迁完毕(通知内容略)8月5日竹西社居委又张贴交验房通知,强调8月11日至9月10日(30天)搬迁,每人享受10800元,提前奖(即60X60M*90天),9月11日至9月30日(20天)搬迁每人只能享受5400元半提前奖(即60X60M*1元90天),10月1日至11月10止(40天)为搬迁户不享受多余面积提前奖,并不享受人口认定面积提前奖。 我们认为此举是搞突击拆迁,搞行政拆迁,严重违反国家、省市有关征地拆迁安置政策,其动机就是暗箱操作,不提倡阳光操作程序,缺乏公开、公平、公正性,恐怕授受广大群众监督:其行为哄吓诈骗广大群众,侵害被征收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补偿。 第一、未召开被征收拆迁农户会议(应每户一人) 第二、未公开张贴有关征收拆迁安置政策及补偿方案。 第三、未公开张贴被征收农户屋面积以及承包土地亩数、宅基地 第四、未履行双方方协议书,涉及拆迁有关方方面面事宜。 国办【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明确指出:对于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定预案的一律不得实行强制拆迁。国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征地批准后,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准确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将应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费,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不在通过乡村等环节支付,防止载留,挪用征地补偿费(摘自2010年7月25日【江淮晨报】) 国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又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房屋拆迁按建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标准补偿,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合肥市征地补偿标准:(II类区) 土地补偿费36700元/亩,安置补助费55080元/人(摘自2010年1月14日【合肥晚报】 因此,我们的共识:若视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之不顾,不按国家及省市有关拆迁安置政策办事,继续我行我素,我们决不答应搬迁 具体要求: 1、召开被征收户群众大会,听取群众意见。 2、公布张贴被征收户房屋、附属物情况。 3、公布张贴被征收户原承包的土地、宅基地的亩数 4、公布张贴公共路、田梗、水塘等亩数。 5、2008年至今土地青苗费补偿。 6、双方签订协议书一份。 我们之所以提出以上的条件要求,是因为群众害怕‘土政策’,‘口头承诺’习以为常。如去年本社居委以拆迁过的葛维茂、王二冲、新庄、王小郢、张小郢等居民一年有余,至今未兑现应有的补偿和补助费。 直笔人:201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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