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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目前申请享受廉租住房的家庭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家庭月收入符合本市民政部门规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570元/人的标准,且已接受民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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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近日出台的《重庆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办理办法》,重庆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廉租房须具备以下5项条件。 这5项条件:一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二是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面积标准,即家庭人均住宅使用面积低于6平方米,其中三代同堂的家庭人均住宅面积低于7平方米;三是须有家庭成员取得重庆市非农业户口且在本市实际居住;四是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五是必须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目前申请享受廉租住房的家庭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家庭月收入符合本市民政部门规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570元/人的标准,且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 2.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 3.家庭成员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5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2年以上; 4.家庭人数为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同时,申请家庭应当推选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由申请人向区、县廉租办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报家庭的基本情况,并提交下列材料:1.民政部门出具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2.廉租住房申请表; 3.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 4.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 5.现居住地的住房证明; 其他相关证明。
申请廉租房的条件: 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相符合; 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与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相符合; 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中至少有一人为当地的非农业常住户口; 申请廉租房的家庭成员之间必须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其他各地申请廉租房的当地标准。根据各地情况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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