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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权就是对宅基地做进一步确定,不改变所有人的其他权利,你是宅基地所有人的顺序继承人,就能进行继承,真心在帮你期待采纳。...
阁下,大陆农村土地至今未规范,相信你爸爸当年购买土地时只是凭据协议,而未获得任何官方出具的产权证明。如果只是你爸爸与对方口头协议交由对方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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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农民的一户多宅是基于转让、赠予的,即使是一户多宅也是要允许土地确权的。这是农民的合法权益; 2、如果是农民非法占用村集体土地,擅自随意建造房屋,而形成一户多宅,对于非法占有的,要全部没收。具体没收过程中有没有补助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3、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 4、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本农民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 5、未分开居住的,其实际使用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依法按照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根据我国《物权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的指导》规定,我国农村宅基地的买卖是被允许的,但又有诸多的限制条件。具体的买卖效力如下: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之一,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1、如果我按照其他兄弟所说的把投资钱退给我,在法律上讲,应该退我多钱,是按照现在房折合人民币,还是就是把当初的买房时候的3800退给我。 如无共同购房的协议,应该是借贷行为,则适当补偿利息。如是共同购房,按房产价款结合你的出资比例分割,房产应该是共有的。 2、如果我不同意退钱,其他子女是否有权利强制退钱。 无权。 3、如果我不同意退钱,其他子女要卖这房子,法律是否允许卖 不可能卖,遗产问题须解决后才能出让。 4、如果我想买这个房子,拿出钱来分给其他人,是拿当初20年前买价,还是房子现在折合的价格。 如处理此房产,应该这样办,此房产如不是由你与父母共有的则一半归你母亲,另一半由你母亲与子女继承(平分)。 5、按照其他子女所说的把我投资的3800元退给我,和我要把这个房子买下来,分给其他人的钱有没有联系。说白了就是,如果他们退我3800元,就是意味着按照当初20年前买价退的我,那我是否可以按照20年前的价格把钱分给其他人,最终达到将房单名字改成我的名字。反之,如果他们想按照现在的房价让我把钱给他们,最终达到把房单改成我的名字。那我是否可要求他们按照现在的房价退给我投资的钱。(我投资的钱当年3800元,15平米,现在折合一下在7万元以上)。 答案同一。 6、我母亲还在,请问她在这事件当中有没有决定的权利 答案同4,她是此房产的重要所有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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