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入职第1个月内,双方对于劳动合同打不成一致意见的话,双方劳动关系解除,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已入职超过1个月,劳动者可以申请...
如果你已经签过一份协议的话,那原则上肯定是不可以签另外一份的,签了你就违反协议里面的规定了。但是,协议也是可以单方反悔的,只是要付出点资金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者有权选择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并做好工作交接手续(注意保留好何时提出辞职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试用期辞职提前3天即可离职,试用期后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也就是说,你只要提前30天打书面报告,即使是在服务期内依旧可以辞职。但需要注意的是,这时候一定要保留书面报告或是批准离职的证据,以防止意外状况的出现。关于违约金的问题一般只有两种情况下企业才能和劳动者进行约定: 1、合同中约定的专项技术培训并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约定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试用期离职是不能扣违约金的。除以上两种情况之外,其余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都不算数,因此即使张某离职,也可以不用付违约金,正常程序辞职就好。
刚签订劳动合同就想辞职也是可以的,但需走流程,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申请,则不需单位批准。 根据原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这说明,当劳动者违反合同解除劳动关系时,只有在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劳动者才负有赔偿的义务。 但是,我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还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该条确立了劳动者虽有辞职的权利,但也有“提前通知义务”,因此,如果没有对所在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而且又尽到了提前30日通知的义务,则不必支付违约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7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344人已浏览
3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