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这个问题的确很难处理,我先抛块臭砖: 因为我国法律对不动产采用的是登记制度,既公示制度,所以该房屋的产权人应为你儿子,但因此房屋你儿子没有出...
1、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增值部分与你父母无关; 2、父母出资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是借给你们的,一般会认定为赠与,否则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一种情况,尽管写了儿媳妇的名字,但考虑其未实际出资,因此一旦离婚,儿媳妇的房产份额应但在30%以下。 第二种情况,共同还贷部分为夫妻共同债务,100万部分您儿子占的份额同上,因此你媳妇大概能分得40%左右房产(前提是共同偿还债务,如果不偿还债务则要看具体剩余债务情况来计算),本人上海律师,如还有不清楚的,咨询免费。
房产如果是由父母出资购房,并事先也有约定说明,子女在违背了约定的情况下,父母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收回的。 具体来说,父母出钱给子女买的房子,房产证是子女的名字,这是一种赠与行为,房屋已经交付,除非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才可以撤销并收回房屋,即: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注意: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当然,如果是以其他形式,写了孩子的名字,具体还要视情况而定,并非一定能要回来。
1、原来的福利房的政策和原则,是谁分的房屋不重要,谁实际居住很重要,谁居住就有权利房改买断的;2、所以我认为根据房改政策和司法实践,法院可能认定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3、你母亲出资买下该房屋产权,登记在你的名下,可以视为借款给你们;4、分割共同财产时可以扣除房改借款的本金和利息后,进行分割、5、你现在需要的是你母亲出资的证据或者是证人证言;6、建议你同意法官的意见,进行调解,扣除借款的本金和利息后给对方一定的补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1人已浏览
346人已浏览
682人已浏览
81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