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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元的租金由于只有口头协议,除非你们能证实口头协议的存在,否则要回这笔款项难度很大。 2、对于多用的3天,虽然合同到期,但你们确实...
转租应当得到出租人的认可,如果你是从承租人手里再次承租的,在出租人和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到期后你的权益将不再被保护,因为承租人没有与您签定承租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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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城管部门规定于指定地点摆摊,不会被抓。如随意摆设,影响市容市貌,影响交通流畅则会被抓。首次摆摊被抓,一般城市管理部门会以教育为主,提醒摆摊需要办理的证件,催促马上办理;数次被抓,并且没有办理相关营业执照,城管部门会教育、处罚并用。
城市集贸市场的开办单位应当保持市场环境整洁,做到市场内商品划行归市,分类摆卖,并根据市场垃圾量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对垃圾实行日产日清。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城市集贸市场内的经营者应当服从管理,商品不乱堆乱放,保持摊位和经营场所的整洁。餐饮、农产品等易产生垃圾的摊位应当自备垃圾收集容器,保持摊点干净和卫生。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可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从你说的情况来看,我们可以分析出你和方先生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可撤销的合同。你可以要求法院撤销这个合同并要求方先生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同样在2006年9月7日到期之前,你仍然有权行使租赁的权利,即使摊位已经转让,这是因为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则。但我个人认为租赁期限也只到9月7日。你可以基于方先生的缔约过失行为向法院诉请要求其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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