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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讲,该房产属于你奶奶和你爷爷的共同财产,由于你奶奶已经过世,又没有留下遗嘱,所以,该房产你奶奶的一半,由你爷爷、你父亲和你父亲的兄弟...
1,如果只是口头协议的话,在证据的效力上是很弱的,建议您收集其它的相关证据。 2,现在该房名在您父亲名下,很难解决,建议协商解决吧,只有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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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您在咨询这个案子时向律师说明涉案房屋是宅基地房,根本就没有产权证,只有宅基地使用权证。因为如果真的是房屋产权证过户给大儿子,则不存在涉案房屋的继承问题。但是现在的问题是涉案房屋是宅基地房,是以户为单位家庭共有的,不是宅基地使用证登记在大儿子的名下就是大儿子的个人财产,这不影响房屋的共有性质,而且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也是父亲去世后就将宅基地及承包地登记在长子名下的,但这不能认定该宅基地和承包地是长子个人的,就象登记在父亲名下的地也是有数人承包一样的道理。分单是对祖产的分割,如果是真实的不违背家庭共有人意愿的,则是合法有效的。如果是他人伪造则对大儿子不产生法律效力。
请说明您是该事件中的哪一方?假设您是儿子,由于父母在离婚协议中将房屋确定给你,但是没有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在父亲再婚后,父亲将房屋给了继子,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明确,给继子的程序是什么程序,有没有将房屋过户,如果没有过户,儿子可以直接依据协议起诉父亲,要求父亲办理过户登记就可以了。如果房屋已经过户给继子,儿子可以主张过户无效。
你要让欠款人提供之前就把房子抵押给她亲弟弟的证据,看是否是属于事后恶意欺骗你的行为。即便是真的,他的抵押权和你的抵押权也是可以同时行使的,还要看另一个人抵押权有无登记。登记的效力大于没有登记的。都没有登记则应按照抵押权人的债权比例清偿。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主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从还款期截止之日(或宽限日届满)起满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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