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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证过户需要的手续因过户方式的不同而不同。 第 一、继承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 1、继承人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办理被继承人的死...
财产公证需要办以下这些手续: 第一步,要先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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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转让需要的手续如下: 1、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2、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4、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5、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此外,凡房地产转让或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先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交易手续和申请转移、变更登记,然后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不按上述法定程序办理的,其房地产转让或变更一律无效。对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做了明确规定,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管理规定了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一种是需办理出让手续,变划拨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由受让方缴纳土地出让金;另一种是不改变原有土地的划拨性质,对转让方征收土地收益金。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需要携带相关的资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相关的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下面,关于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内容。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交易双方即可携带相关资料到房屋所属区、县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需要的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房产证更名有两条途径:一是通过二手房转让的方式;一是办理赠与的方式。两种方式在提交的资料、费用、手续方面均有所不同: 二手房转让方式 1、申请书(原件); 2、当事人身份证件或单位合法资格证明(“三资”企业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如出售方委托,委托书需公证) 4、房地产权证(原件); 5、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一式二份); 6、属商业等六类项目用地或转让花园住宅,需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副本)及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据; 7、契税完税证(备查联)及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纳税后提交); 8、其他有关文件(如国有单位转让需提交上级部门同意证明;三资、外资、外商企业需董事会决议等)。 赠与方式 1、申请书(原件); 2、当事人身份证件或单位合法资格证明(“三资”企业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 4、房地产权证(原件); 5、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一式二份); 6、契税完税证(备查联)及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纳税后提交); 7、其他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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