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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厂工作了几天后,我不想继续做了,能拿到工资吗?

2024-11-23
1. 一般情况下,工作天数即为工资发放之日。 2. 如果公司未按时支付工资,请前往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并催促用人单位尽快发放工资。劳动监察大队是负责此项事务的专门机构。 3. 在申请立案时,需要提交以下文件:仲裁申请书两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相关证据清单两份以及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4. 提交资料后,仲裁委员会将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立案,并给予双方举证和答辩期限,随后安排开庭审理。如果调解无果,仲裁委员会将下达裁决书。 5. 根据《劳动法》规定,工资应按月发放。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前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将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 6.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将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7.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仲裁案件应在六十日内结案。如果对裁决结果不满,劳动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规

《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可以发放上月的工资,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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