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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2、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4、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
1、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2、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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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我国的房屋拆迁补偿项目主要包括下面几项: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4、补助、奖励。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法律小编提醒,有一些地方政府制定的补偿方案只有房屋产权调换方式,没有货币补偿方式,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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