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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买断售后公房产权,当时签了配偶及同户籍家庭成员同意转让证明,房产证上只写我儿子一个人的名字,户口本上有我的名字。房子是用我儿子的公积金,...
1、男方可涉嫌抽逃资金罪;2、按照份额比例补缴出资;3、债权可以向女方追偿,内部约定不对外,女方赔偿以后可依约定向男方追偿;4、女方除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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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情况,尽管写了儿媳妇的名字,但考虑其未实际出资,因此一旦离婚,儿媳妇的房产份额应但在30%以下。 第二种情况,共同还贷部分为夫妻共同债务,100万部分您儿子占的份额同上,因此你媳妇大概能分得40%左右房产(前提是共同偿还债务,如果不偿还债务则要看具体剩余债务情况来计算),本人上海律师,如还有不清楚的,咨询免费。
1.以儿子名义起诉2.是否再婚可以在民政局查询,之前的离婚协议书民政局有备份可以去调取。是否能入住,既然儿子已经成年,可由儿子决定。但是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如果母亲无其他地方可以居住,儿子应当让其居住。3.当前房产没有房产证,无法办理公证。办理房产证无法直接办到儿子名下,需要先搬到母亲名下再过户;当然起诉主张房屋产权有法院判决书的除外。缴税情况请咨询房管局。
1、男方可涉嫌抽逃资金罪;2、按照份额比例补缴出资;3、债权可以向女方追偿,内部约定不对外,女方赔偿以后可依约定向男方追偿;4、女方除了承担民事责任之外,没有其他不利后果;5、双方约定有效,但是内部约定不对外。债权人有选择权。另外只要该房产不是夫妻生活的唯一住房,就是可以拍卖的。当然拍卖的价款应优先偿还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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