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医疗事故纠纷的协商调解可以是由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协议,没有特定的第三人参加的,也可以是由卫生行政部门主持的,当争议进入诉讼程序后,可由人民...
医疗事故纠纷的协商调解可以是由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协议,没有特定的第三人参加的,也可以是由卫生行政部门主持的,当争议进入诉讼程序后,可由人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医疗事故纠纷。医疗事故鉴定的期限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患者死亡的,应当在死亡后一年内申请鉴定;多年后发现损害结果的,自发现后一年起计算,但20年以上的法院不予保护,鉴定没有实质性意义。
具体的申请期限参考当地出台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法律规定,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的,应当由涉及的所有医疗机构与患者共同委托其中任何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只可以向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起诉至法院的,医疗机构认为自己没有过错,应负有举证的责任,包括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管鉴定后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鉴定的费用均由医疗机构承担。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60人已浏览
339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