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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市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 2、家庭收入符合当年度市政府公布的家庭低收入标准; 3、无房户或家庭成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
福州市房管局今天发布2011年福州城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受理公告。经市**同意,今年城区廉租房、经适房申请条件已经调整,准入门槛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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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办领取申请表,按表格要求如实填写并送所在地社区、街道办事处初审后,报房委办复审,经复审后无异议,在政府政务公示栏、公示15日。保障对象由城镇最低收入家庭调整到城镇低收入家庭,1人户按16平方米,2人户按30平方米,3人户按40平方米,4人以上户按50平方米认定。《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不收取手续费缴纳的罚款需要根据不同的违法行为,在50-2000元以内。汽车违规查询方式:1、到各市各区县交通支队办公厅触摸查询终端查询。2、登录各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对外服务网站:找到车辆违规查询,输入车牌号码和车辆发动机号码,点击查询即可。3、打电话询问声音。4、写手机邮件查询违规。
产假最多可休180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可延长为158天至180天。 法律规定: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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