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如果当事人在离婚时既未明确表示放弃损害赔偿请求,又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一年内提出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1、离婚后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2、离婚后,请求损害赔偿,应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内提出。 3、法律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规定,一方具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事由而导致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对协议离婚后又提起损害赔偿诉请作出规定:一是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仍有权利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是当事人在时明确表示放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三是当事人应当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一年内提出损害赔偿,逾期则不予支持。因此,一方具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事由而导致离婚的,即使在离婚后,只要当事人没有明确表示放弃损害赔偿请求权,且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一年内的,都可以提出损害赔偿。《中国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仍有权利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协议离婚后一般是不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存在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与他人同居、重婚等重大过错而导致夫妻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0人已浏览
86人已浏览
79人已浏览
11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