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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突然让劳动者离职,属于非过失性辞退的,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属于违法辞退的,按...
1,辞退至少支付一个月工资作经济补偿。2,未签合同,应支付2倍工资。3,未交纳社保,应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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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的,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赔偿金是补偿金的二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要看以前的工资是多少,是不是底薪加上加班工资。 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公司不提供劳动条件给你或单方面调你的工作岗位或降低你的工资等违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同时你可以要求公司结清全部工资 若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若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我的主张:1、我工作三年零两个月,公司应支付我相当于四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2、与公司签有保密协议,应该支付我协议约定的保密费。公司的证据,一、关于违反劳动纪律方面的:公司有相关规定,违反劳动纪律要进行经济处罚,即扣工资等,而我从未有这方面的纪录,工资表可以体现,我每月均是全额拿到工资;二、不能胜任工作方面的,我保留了工作期间,与其他同事合作完成工作时多人签字的工作记录,同时保留有工作成果;由于我的工作性质,决定了我在工作上就不能出错,一旦出错,就会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并且会在客户及行业中造成很坏的影响,因此我从无工作上的过失、过错、渎职等行为。不知这几条可否申请仲裁经济补偿金和保密费。举证由用人单位负责?那还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员工的证言仲裁庭会采信么?这种证言是否有效?答:如情况属实,1.通过通知,公司与你的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已经明确,不管他名义上叫什么名称。现在公司再主张通知无效,难以成立。2.你从无工作上的过失、过错、渎职等行为说明公司的过失性辞退的理由不成立,应当给于你补偿。3.证人证言是证据的一种,鉴于证人与用人单位有从属关系,需要补强才能得到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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