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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社保局最新下发的《关于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范围及标准的通知》规定,参保人员按规定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基本...
一、住院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1.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 2.二级医院,起付标准至10000元(含)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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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保的报销比例为:第一,如果属于农村医保的,那么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第二,如果当事人发属于城镇医疗保险的,那么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
由于每个城市的经济水平不同,所以导致每个城市的住院报销待遇可能会有些许差异,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保局。 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因病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根据医院等级按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医院:费用在起付线-3万元,报销比例为90%;费用在3万-4万元,报销比例为95%;费用在4万以上报销比例为97%。 二级医院:费用在起付线-3万元,报销比例为87%;费用在3万-4万元,报销比例为92%;费用在4万以上报销比例为97%。 三级医院:费用在起付线-3万元,报销比例为85%;费用在3万-4万元,报销比例为90%;费用在4万以上报销比例为95%。 一般报销的起付线第一次为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的报销起付线为600元。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因放、化疗多次住院的,只扣一次起付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规定: 1、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2、年满70周岁及以上。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3、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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