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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经济侦查部门受理经济案件后会进行调查,如果发现有犯罪事实的,并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立案。公安机关接受...
环保局抓不到人。国家法律规定的环境保护部门有执法权,但对环境污染的责任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追究责任,但涉及人身自由的执法只能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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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立案主要有三个标准: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自己的管辖。一、有犯罪事实。也就是说,在已经受理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违反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类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猜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二、要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处罚。如果其行为只构成犯罪,不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也不应立案。三、属于自己的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管辖的必须管辖,无论是失职还是不应当管辖的必须管辖,管辖就是越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案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由此可见,立案标准有三条:1。有犯罪事实。也就是说,在已经受理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违反了刑法,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客观存在,不是主观猜测;现有证据证明,不是没有根据的。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如果其行为只构成犯罪,不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则不应立案。3、属于自己管辖。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处罚办法》) 第二十二条 第一款规定了一般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条件,如要对涉嫌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行为进行初步审查,并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对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依法应当或者可以给予行政处罚的予以立案。依据《处罚办法》 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经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部门负责人审查,要对违法事实成立、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且,按照 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这是所有行政处罚都应当具备的,也即一般行政处罚。一般行政处罚可以是《行政处罚法》等具有行政处罚类法律规定的各个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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