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合法原则 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依法行政,复审请求案件(简称复审案件)和无效宣告请求案件(简称无效宣告案件)的审查程序和审查决定应当符合法律、法...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复审程序首先是一种救济程序,即当专利申请人认为自己的专利申请具备授权前景和可能,但在初步审查或实质审查中被驳回而丧失专利权,依照专利法规定向专利复审委员会告诉并要求解决,予以补救的程序,专利复审委员应当受理并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活动。 但在目前的复审实践中,复审程序趋向于实质审查的延续,对于专利申请人的救济意味渐渐变淡,而等同于再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和再一次的审查决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复审高于初步审查或实质审查的法律地位和指导作用有被淡化的表现或趋势。
《刑事诉讼法》第186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这就是第二审程序的全面审查原则。 其内容包括: 1、既要对原审法院所认定的事实是否正确进行审查,又要对其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进行审查。 2、既要对上诉或抗诉的部分进行审查,又要对未上诉或抗诉的部分进行审查。 3、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即既要对已上诉的被告人的问题进行审查,又要对未上诉的被告人的问题进行审查;既要对被提起上诉或抗诉的被告人的问题进行审查,又要对未被提起上诉或抗诉的被告人的问题进行审查。 4、对于附带民事诉讼的上诉案件,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即不仅审查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还要审查刑事部分,以便正确确定民事责任。 对于上诉、抗诉案件,应当主要审查下列内容: (1)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证据之间有无矛盾; (2)第一判决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量刑是否适当; (3)在侦查、起诉、第一审程序中,有无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 (4)上诉、抗诉是否提出了新的事实和证据; (5)被告人的供述、辩解; (6)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以及采纳的情况; (7)附带民事部分的判决、裁定是否适当; (8)第一审法院合议庭、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意见。 全面审查原则有助于使一审判决中的错误都能得到纠正,确保终审裁判作出时,案件获得彻底的、正确的处理;有助于执行有错必纠的方针,保证第二审程序任务的顺利完成
人民检察院重新审视刑事诉讼案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案件决定权与诉讼重新审视权分离(二)按法定程序重新审视(三)全案重新审视(四)实事求是,必须纠正错误。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2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8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