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入夏之后,中国各地大都饱受高温天气之苦,江汉南部、江南大部、华南大部、贵州东部、重庆中西部等地区的白天温度常常都超过了35℃、局地方超过了4...
(1)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无论现在或过去从事这类工作,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以按照国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高温假的条件具体如下:中国到2013年还没有对“高温假”有统一法律规定,因此也没有对“高温假”条件的统一说法,是否放“高温假”由各单位视具体情况自定。有网友建议依照《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中对的实施条件来放“高温假”。《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于2007年6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目前国内较完善的一部相关领域地方法规。根据该办法,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不含37℃)为一般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不含40℃)为中度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则为强度高温天气。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除按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外,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
高温假期条件具体如下:到2013年,我国对高温假期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所以对高温假期的假期条件没有统一的说法。是否放高温假期,由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有网友建议根据《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中高温补贴的实施条件,放高温假。《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于2007年6月1日实施,是目前国内相关领域的完善地方法规。按照这种方法,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37℃以下(不含37℃)为一般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在37℃以上,40℃以下(不含40℃)为中度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在40℃以上为强度高温天气。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除按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外,还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1)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无论现在或过去从事这类工作,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办法理退休;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的;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 (2)以上所说高温作业,应符合gb4200-----84《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第四级;繁重体力劳动作业,应符合gb3608------83《高级作业分级》标准中的第二级,并经常在5米以上的高处作业,无立足点或牢固立足点,确有坠落危险的。 (3)常年在活泼3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和常年在摄氏零度以下的冷库、生产车间等低温所在工作的工人退休时,可以参照从事井下、高温作业工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常年在海拔4500米以上的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的工人退休时,可以参照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工人的规定办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38人已浏览
396人已浏览
276人已浏览
1,1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