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有牵连,详细咨询可以直接加,页面有联系方式...
一般情况下,银行是不会去查贷款究竟是你单位在用,还是你在用。所以,只要银行查到你已经有贷款,那么按照银行的风险管理,银行可能就不会再向你放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首先,您借款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因为您是财务副总且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最关键的是公司签章确认该部分借款,依据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公司应该承担企业的全部债务责任。您个人就不存在相关的责任的。其次,依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话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度。再者,目前最好的办法还是运营好企业,搞活资金为关键,可以申请企业并购扩大实力,减少债务分担。最后,债务现在已经形成,最有一步就是破产清算或者重整。把现有的企业清算干净包括债权债务,然后另注册企业重新再来。
1、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 2、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1、债权人无权阻止公司合并,但是可以请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公司合并的方式有新设合并以及吸收合并。新设合并是指两个公司同时成为另一个公司,涉及到三个公司。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13人已浏览
405人已浏览
214人已浏览
8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