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债权人无权阻止公司合并。但公司合并债权人可以提出异议,也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司不得...
债权人无权阻止公司的合同。公司有经营自由的权利。公司合并可能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可以要求公司提供担保或者提前清偿债务。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公司合并即债务人变更的过程中,债权人享有知情权。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后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 公司合并的通知和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公司合并的基本情况、债权人的异议权、救济请求权等内容。
1、知悉权:即公司应当自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至少在报纸上公告3次。2、清偿或担保的请求权: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3、权利损害的救济请求权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合并,合并方应当签订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在报纸上公布。
在公司合并时债权人享有的权利是: 1、合并决议作出后获得及时通知的权利; 2、对合并决议提出异议的权利; 3、及时申报债权的权利; 4、获得损害赔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3人已浏览
94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