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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书原件遗失的,可以委托律师到工伤认定办公室查询认定书资料,并进行复制。或者是直接要求社保部门重新复印一份,盖上此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异...
工伤鉴定等级的报告一般是一式三份,单位、劳动者本人、社保部门都各自有一份。对工伤鉴定书原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应妥善保存,在发生工伤鉴定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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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你可以要求医院在提供一张x光片或者找公司说明原因,要求提供一张x光片; 二、去做工伤鉴定需要的资料有工伤认定书、企业注册信息、身份证复印件、病历资料以及医院的证明等等。
可以向公司索回,不能索回的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复印。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构成伤残之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般而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因为本身有鉴定结论书,只是收取复印件,审验原件。公司办理后应当退还工伤职工。因为有关工作人员失误,导致鉴定书丢失的,工伤职工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作出鉴定结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复印,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加盖印章可以作为证明文书使用。如果工伤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与就业补助金的,本次工伤保险关系已经终止,鉴定书留存已经没有实际意义,丢失的可以不必理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四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一)选聘医疗卫生专家,组建医疗卫生专家库,对专家进行培训和管理;(二)组织劳动能力鉴定;(三)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四)建立完整的鉴定数据库,保管鉴定工作档案50年;(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湖北省人民政府《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并分别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河北省人民政府《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不再享受其他工伤保险待遇。再次发生工伤的,应当按《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重新履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手续,并按新的认定和鉴定结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旦工伤鉴定书丢失,先不要着急,一般单位和社保部门各有一份,可以复印一份,实在取不到,还可以以不服鉴定为由申请重新鉴定。无论如何,遇到难题一定要积极想办法解决,千万别忽视了自己的权益。 1、一般工伤鉴定等级的报告下来以后,一般是一式三份,单位、劳动者本人、社保部门都各自有一份;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第二十七条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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