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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病并不是一定不能羁押的疾病,是适合羁押的。根据法律规定,精神失常、重度传染、怀孕、哺乳期妇女不能羁押。对为逃避羁押而故意吞吃钉子等异物,...
1、会坐牢,有心脏病的人犯罪同样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2、但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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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481号)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如果劳动者患病合同到期续签的话,具体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而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规定的医疗期内终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无法的。
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481号)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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