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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人若都不想再合伙,或者合伙企业遇到了法律规定的注销情形,应依法向工商登记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在申请合伙企业注销时,应该带上哪些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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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册公司所需材料:《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董事会签署;由发起人亲自签署的或由会议的主持人与出席会议的董事亲自签字的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提交)相当于股东会决议(设立); 2、还包括: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全体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住所使用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根据法律规定,注销公司,依法需按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终止公司法人资格。 一、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三、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清理公司债权和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四、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法院的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应当分别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决定。因违反法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6、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8、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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