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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
注销的程序:(国税--地税--代码--营业执照) 第一步:注销国税 先口头告诉你的专官员,你要注销了。然后他会要求先查帐,你就带上你公司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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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申请资料: 1、商标图样(黑色或彩色) 2、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联系人、电话、收件地址、邮编 4、选择好的产品类别和服务项目。 (二)个人申请资料: 个人名义普通商标申请注册需提供: 1、商标图样(黑色或彩色) 2、个体户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电话、收件地址、邮编。
根据法律规定,注销公司,依法需按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终止公司法人资格。 一、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三、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清理公司债权和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四、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法院破产载定、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3).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公章; (5).清算组织成立后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三次的报样; (6).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7).指定(委托)的证明;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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