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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基数因为项目不同,统筹地区不同区别,涉及到基数计算的一般为: 1、原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
员工的工资可以低于社保基数,但是不可以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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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基数因为项目不同,统筹地区不同区别,涉及到基数计算的一般为: 1、原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以下三种计算方法: 1、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 2、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3、受伤前12个月加班费之外的平均工资。
基数是按受工伤前该员工3个月或者一年的平均工资来进行计算; 一、十级伤残可以要求公司和社保部门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个月、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3个月,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个月是由社保部门支付,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3个月,是由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以后,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 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按规定是这样的。 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应该按照员工工资来作为标准, 最低社保缴费基数>工资﹤最高社保缴费基数,按照员工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工资≤最低社保缴费基数,按照最低社保缴费基数; 工资≥最高社保缴费基数,按照最高社保缴费基数。 工伤保险缴费是比较复杂的,建议咨询51社保网这种社保代理公司,或者当地的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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